明火执械

拼音:míng huǒ zhí xiè
近代成语 作谓语、定语、状语;指干坏事
明火执械的解释
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干坏事。同“明火执仗”。
明火执械的出处
清·毛祥麟《对山余墨·石洞绣鞋记》:“即募死士百人,明火执械为前锋,千军后随。”
明火执械造句
宋代司马光《资治通鉴》:“ (南唐后主)立即先遣使者报述奏〔先帝〕草莽之功德,深申庙名,自疑四方至,恂恂如梦。诣郊,建于方春。百官并辞,歃血盟词,款旨曲谦,明火执械,如教诸记。”
明火执械英文翻译

conduct evil activities open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