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

xīn chǒu tiáo yuē 名词
辛丑条约的意思解释
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丧权辱国条约。1901年(旧历辛丑年),清政府代表奕肌⒗詈枵掠胗ⅰ⒚馈⒍怼⒌隆⑷铡奥、法、意、西、荷、比十一国公使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为清政府赔款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抵押;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反对外国侵略;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外国军队驻扎北京到山海关沿线的重要地区;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中国人不准居住,并允许各国驻兵保护。这个条约表明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辛丑条约的近义词
辛丑和约中日辛丑条约中日和约
辛丑条约的反义词
无
辛丑条约造句
辛丑条约,又称中日辛丑和约,是指1895年(清朝光绪二十一年)签订的中日和约。该条约是清朝与日本明治时期政府之间的一项不平等条约,由于中国在甲午战争中战败,被迫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且支付巨额赔款。该条约的签订对中国的国际地位和领土完整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导致了后来的列强入侵和中国的民族屈辱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