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与1
以邦事作之八命: 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
與謂予人物也。
〔重耳〕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
管仲與鮑叔分財取多,鮑叔不與,管仲不求。
功之宜賞,於疏必與;罪之宜戮,在親不赦。
嚴氏見説兒子頭有了,心中歡喜,隨即安排酒飯,管待二人,與了一千貫賞錢。
上以功勞與,則民戰;上以《詩》 《書》 與,則民學問。
歲餘不入,貸錢者多不能與其息,客奉將不給。
與,猶還也。
楚攻魏。張儀謂秦王曰:‘不如與魏以勁之。’
與,猶助也。
親者疏之,賢者賤之,生民怨之,禹湯之後也而不得一人之與。
匈奴壤界獸圈,孤弱無與,此困亡之時也。
今已有數萬之衆者也,陶誕比周以争與。
與,謂黨與之國也。
〔榮〕性矜絜自貴,於人少所與。
與,黨與也。
其應者,必其人之與也。
按彊助弱,圉暴止貪……此天下之所載也,諸侯之所與也。
與,親也。
桓公知天下諸侯多與己也,故又大施忠焉。
與,從也。
雖舉足以蹈道兮,哀與我者爲誰?
塞雁與時集,檣烏終歲飛。
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
定陵侯長已伏其辜,君雖交通,傳不云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君何疑焉?
與,許也。
聖人立義,有益於化,雖小弗除;無補於政,雖大弗與。
夫迷知反,往哲是與。
殲厥渠魁,脅從罔治。舊染汙俗,咸與惟新。
曷爲大之?不與夷狄之執中國也。
與者,許也。
其曾任五品已上清資官以禮去職者,所司具録名奏,老疾不堪釐務者與致仕。
桓公問於管子曰:‘楚者,山東之强國也……爲之奈何?’管子對曰:‘即以戰鬭之道與之矣。’
吾平生知韓信爲人,易與耳。
城與清江曲,泉流亂石間。
鮮虞曰:‘一與一,誰能懼我!’
單于自度戰不能與漢兵。
〔頡利可汗〕視中國爲不足與,書辭悖嫚,多須求。
故忠臣也者,能納善於君,不能與君陷於難。
數日,號令召三老、豪傑與皆來會計事。
人之爲言,苟亦無與。
無與,弗用也。
君子是以知秦穆公之爲君也,舉人之周也,與人之壹也。
我未與其本事也。
與,用也。
假令僕伏法受誅,若九牛亡一毛……而世又不與能死節者比,特以爲智窮罪極,不能自免,卒就死耳。
與,猶謂也。言世人不謂我能死節者,特謂我罪固當死,無可解免耳。古者‘與’與‘謂’同義。
獺祭魚,其必與之獻,何也?曰: 非其類也。
誰能刻鏤此?公輸與魯班。
俱與有術之士,有談説之名,而實相去千萬也。
此言世之愚學與法術之士,皆名爲有術之士,而其實不同也。
野蘆編作室,青蔓與爲門。
生與來日,死與往日。
生與來日者,此謂士禮。與,數也。謂生人成服杖,數來日爲三日。死與往日者,謂死者殯斂,數死日爲三日。
登白薠騁望,與佳期兮夕張。
日月逝矣,歲不我與。
歲忽忽而日邁兮,壽冉冉其不與。
與,猶待也。
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
風雨罷勞,飢渴不困,中國之人弗與也: 此匈奴之長技也。
今四方多難,貪墨成風,求一清剛臣以司風紀,孰與宗周。
又與爲人君者之不惠也,臣者之不忠也,父者之不慈也,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又與今人之賤人,執其兵刃毒藥水火,以交相虧賊,此又天下之害也。
又與,亦謂又如也。
豈與夫庸儒末學,文過飾非,使夫問者緘辭杜口,懷疑不展,若斯而已哉?
我國有銅鼓一隻,與厚有一十二寸。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足下與項王有故,何不反漢與楚連和,參分天下王之?
爾來四萬八千歲,不與秦塞通人煙。
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
可以應對萬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
大夫有所往,必與公士爲賓也。
言必以公士爲擯也。
昆弟三人,俱傳父祖業,從進士舉,君獨不與俗爲事。
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
言民之所欲,則爲民聚之也。
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
在吴洪家裏興妖,併駝獻嶺上爲怪的,都與我捉來!
争得大裘長萬丈,與君都蓋洛陽城。
不須乞米供高士,但與開軒作勝遊。
也擬與愁排遣,奈江山遮攔不斷。
〔夫差〕無禮於宋,遂與勾踐禽,死於干隧。
言爲勾踐所禽也。
不要煩煩惱惱,與别人看破了,發出議論來。
衆人雖素昔懼怕鳳姐,然想二姐兒實在温和憐下,如今死去,誰不傷心落淚?只不敢與鳳姐看見。
桓公之與戎狄,驅之爾。
言桓公之於夷狄,驅之爾也。
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
將渡江於中流,要離力微,坐與上風。
明悟托生與本州……後出家爲僧,取名佛印。
齊人無以仁義與王言者,豈以仁義爲不美也?
箭本小弟所拾,原係他向天暗卜的。只是小弟當時不知其故,不曾與兄取得此箭在手。
〔邢夫人〕少不得進來,先與賈母請安。
上舉一與民,民倍主位嚮私交。
李逵這個兄弟,此去必然有失。不知衆兄弟們,誰是他鄉中人?可與他那里探聽個消息。
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凡有爵者,與七十者,與未齓者,皆不爲奴。
同官盡才俊,偏善柳與劉。
與我處畎畝之中,由是以樂堯舜之道,吾豈若使是君爲堯舜之君哉?
與吾得革車千乘,不如聞行人燭過之一言也。
吾與富貴而詘於人,寧貧賤而輕世肆志焉。
漢興,魯申公爲《詩》 訓故,而齊轅固、燕韓生皆爲之傳。或取《春秋》 ,采雜説,咸非其本義。與不得已,魯最爲近之。
與者,如也。言三家説《詩》 ,皆非其本義,如必求其本義,則魯最爲近之也。
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
與,古通作舉。少曲舉焉,謂無委曲之舉動也。
鄭桓公將欲襲鄶,先問鄶之豪傑良臣辯智果敢之士,盡與其姓名。
與,當作舉……爲悉記録其姓名矣。
豈有蛟龍愁失水,更無鷹隼與高秋。
天下雷行,物與无妄。
與,猶皆也。天下雷行,物皆不可以妄也。
將以爲有益於人,則與無益於人也。
與讀爲舉。舉,皆也。言其説皆無益於人也。
當若子之不事父,弟之不事兄,臣之不事君也,故天下之君與謂之不祥者。
君喟然歎曰:‘吾與女未有過切,是何與我之深也。’
家大人曰,《方言》 :‘予,讎也。’予、與古字通。與我之深,讎我之深也。
与2
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
漁父見而問之曰:‘子非三閭大夫與?何故至於斯?’
此人暴虐吾國相,王縣購其名姓千金,夫人不聞與?何敢來識之也?
猗與那與,置我鞉鼓。
孔子曰:‘歸與歸與!吾黨之小子狂簡,進取不忘其初。’
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與改是。’
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
朕之不明與嘉之,其奚哀悲之有!
與,發聲也。得卒天年已善矣。
与3
吾不與祭,如不祭。
五十不從力政,六十不與服戎,七十不與賓客之事。
以光(孔光)爲太師,與四輔之政。
吾曾氏由衡陽至湘鄉,五六百載曾無人與於科目秀才之列,至是乃若創獲,何其難也。
秦伯納女五人,懷嬴與焉。
漢軍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轉漕之費不與焉。
皇帝不使吏與其間,赦大王,甚厚。
謂不令吏干豫治其事。
作詩惜春聊復爾,春亦何能與人事?
天不可與慮兮,道不可與謀。
與,音預也。
與兮若冬涉川,猶兮若畏四隣。
聖人不與也。
與,猶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