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吞

bìnɡ tūn 简体:并吞
释义
併吞
并吞bìnɡ tūn
把别国的领土或别人的产业等强行纳入自己的范围内。明无名氏《临潼斗宝》第一折:某有心併吞十七國諸侯,争奈無有妙計。清无名氏《义火可握国记》:故其後雖併吞四鄰,不復染指於該國。柯超《辛壬琐记》:賊既敗竄,散處紹屬。紹民疲敝,無所得食,每自相併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