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刺配
刺配之法二百餘條,其間情理輕者,亦可復古徒流移鄉之法,俟其再犯,然後決刺充軍。
山南江北道廉訪分司官先將鄭青面刺‘犯姦二度’四字,將本人轉發金場運司收管,配役本省,不見犯姦刺配通例。
〔林冲〕怎敢惡了高太尉?輕則刺配了他,重則害了他性命。
受到刺配刑罚的人,到配所后还得服劳役。
刺配之法二百餘條,其間情理輕者,亦可復古徒流移鄉之法,俟其再犯,然後決刺充軍。
山南江北道廉訪分司官先將鄭青面刺‘犯姦二度’四字,將本人轉發金場運司收管,配役本省,不見犯姦刺配通例。
〔林冲〕怎敢惡了高太尉?輕則刺配了他,重則害了他性命。
受到刺配刑罚的人,到配所后还得服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