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包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经营者按三包规定承担修理责任时,60日内未能修复,或者在包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经营者按三包规定承担修理责任时,60日内未能修复,或者在包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