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儒

kēnɡ rú
释义
坑儒
kēnɡ rú
秦始皇三十五年,以儒生是古非今,于咸阳坑杀四百六十余人。史称“坑儒”。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汉王充《论衡·死伪》:秦始皇用李斯之議,燔燒《詩》、《書》,後又坑儒。《秦併六国平话》卷上:始皇無道……坑儒焚書,使天下人民不安。清孔尚任《桃花扇·归山》:無罪而殺,是坑儒根苗。金克木《文化三书·秦汉历史数学》:设置博士官职,任用少数读书识字的儒生,可以收弟子传授学业。‘坑儒’杀死的是全国儒生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