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分

xiàn fèn 简体:县分
释义
縣分
县分xiàn fèn
亦作“縣份”。即县。但不与专名连用。《儒林外史》第四回:我這高要,是廣東出名縣分。一歲之中,錢糧、耗羨、花、布、牛、驢、漁船、田、房税,不下萬金。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十:那时,将有很多县份和若干省份的农业经济,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