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

bà miǎn 简体:罢免
释义
罷免
罢免bà miǎn
1免除官职。唐刘禹锡《谢窦相公启》:昨蒙罷免,甘守丘園。《旧唐书·睿宗纪》:先是,中宗時官爵渝濫,因依妃、主墨敕而授官者,謂之斜封,至是並令罷免。明张居正《遵谕自陈不职疏》:愚臣爲不職之尤,特賜罷免,以儆曠瘝,别求賢哲。廖仲恺《三大民权》:这一试真利害,北京根深蒂固的几个大官也就罢免了,政府对于欧洲和会的约也不敢签了。2选民或代表机关撤销所选出的人员的职务。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