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初,有士夫被譴而責爲衙校者,如海外數州,每闕守,帥司或差衙校攝州郡,宴設、脩造則令賠補及出犒賞,遂有破家之患。
將强得利送入監裏,要他賠補庫上這幾錠銀子。
而其虧絀數目,乃歸正供銷算,是以每歲徒有賠補之名,而從無有傾其私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