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陪敦
是使之職事于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
土田陪敦即《詩·魯頌·閟宫》 ‘乃命魯公,俾侯于東,錫之山川,土田附庸’之‘土田附庸’,亦即《召伯虎簋》 之‘僕墉土田’。附庸,或謂即《孟子·萬章下》 ‘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之附庸。
是使之職事于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
土田陪敦即《詩·魯頌·閟宫》 ‘乃命魯公,俾侯于東,錫之山川,土田附庸’之‘土田附庸’,亦即《召伯虎簋》 之‘僕墉土田’。附庸,或謂即《孟子·萬章下》 ‘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之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