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食1
陵之免,吕太后徙平(陳平)爲右丞相,以辟陽侯審食其爲左丞相。
食其音異基。
食2
飲之食之,教之誨之。
故孝子不以食其親,忠臣不以食其君。
乗進粥時食之(王妾),得不死。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禮舉之: 接以大牢,卜士負之,士妻食之。
修春秋冬夏之常祭,食天壤山川之故祀,必以時。
食,饗也,謂祭之。
始死,脯醢之奠;將行,遣而行之;既葬而食之。
既葬反哭,設虞祭以食之。
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農夫。
自粥於秦客,被褐食牛。
發民力以治宫室,斂民財以食游士。
猎人真狡猾,食鹰仅饱半。
公食大夫之禮,使大夫戒,各以其爵。
饗食賓射,共其膳羞之牛
饗者亨(烹)大牢以飲賓,獻依命數。食者亦亨大牢以食。
饗、禘有樂,而食、嘗無樂。
同姓爲宗,有合族之義,故繫之以姓而弗别,綴之以食而弗殊。
君有食族人之禮,雖親盡不異之族食多少也。
凡牧民者,以其所積者食之,不可不審也。
以久奠食
能者事成乃食之。
不禄無功,不食無用。
秦食晉以齊,齊毁,晉敝,餘齊不足以爲晉國主矣。
主德不立,則婦人能食其意;國無常法,則大臣敢侵其勢。大臣假於女之能,以規主情;婦人嬖寵假於男之知,以援外權。
明君在上,便僻不能食其意。
食之通伺,猶飤之通嗣矣。伺之通詁訓察。此言則婦人能察其意也。下云‘大臣假於女之能,以規主情’,丁士涵云‘規,古窺字’,是也。窺與伺義必相承。《君臣下》 ‘淫悖行食之徒’,‘便僻不能食其意’,食亦伺也。此非謂婦人能侵其意,言能伺察主意,而大臣假之,内外相與比奸以欺上也。
食3
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
阮瑀據案而制書,禰衡當食而草奏。
先生居嵩邙、瀍穀之間,冬一裘,夏一葛,食朝夕,飯一盂,蔬一盤。
黄魯直、劉莘老同在舘中,庖人請食。
驥不驟進而求服兮,鳳亦不貪餧而妄食。
玉盆金棧非不珍,虎噉狴牢魚食網。
適見㹠子食於其死母者。
食,乳也。
其沸如魚目微有聲爲一沸,緣邊如湧泉連珠爲二沸,騰波湧浪爲三沸。已上,水老不可食也。
有闤闠子作日記册云:‘某日買燒酒四兩食之。’人遂傳爲笑柄,而不知亦未可非也。《于定國傳》 曰:‘定國食酒數石不亂。’柳子厚《序飲》 亦云:‘吾病痞,不能食酒。’則酒之言食,其來有自。
需于酒食。
掌王之食飲膳羞。
食,飯也。
一簟食,一瓢飲。
以惡食食項王使者。
壞陂誰?翟子威。飯我豆食羹芋魁。
豆食者,豆爲飯也。
穹廬爲室兮旃爲牆,以肉爲食兮酪爲漿。
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
艱,工閒反。馬本作根,云根生之食。
雄飛遠求食,雌者鳴辛酸。
孙七的肚子有了食,忘了悲哀与寒冷。
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薛公以齊爲韓魏攻楚,又與韓魏攻秦,而藉兵乞食於西周。
食,糧也。
凡邦有會同師役之事,則治其糧與其食。
行道曰糧,謂糒也。止居曰食,謂米也。
案《書傳》 云:‘行而無資謂之乏,居而無食謂之困。’是止居曰食,謂此廩人米也。
歲終則稽其醫事,以制其食。
食,禄也。
君子與其使食浮於人也,寧使人浮於食。
名竊久自欺,食浮固云叨。
以德詔爵,以功詔禄,以能詔事,以久奠食。
食,稍食也。
案: 稍食,謂不命之士及庶人在官者之禀食,與命士以上之正禄異。
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皁隸食職,官宰食加。
嗟此病涉久,公私困留稽。姦民食此險,出没如鳧鷖。
精食氣,形食味。
氣化則精生,味和則形長,故云食之也。
經牧其田野,辨其可食者。
可食,謂今年所當耕者也。
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
不食,謂不墾耕也。
今天下好戰之國,齊、晉、楚、越,若使此四國者得意於天下,此皆十倍其國之衆,而未能食其地也,是人不足而地有餘也。
食,謂治田以耕者。
室家遂宗,食多方些。
言君九族室家,遂以衆盛,人人曉味,故飲食之和,多方道也。
食舊德。
疊石築防,置堤閘四十九所,立水則,上中下溉灌有序,民食其利。
臣幼齡時即聞從前三十餘載,黄河不爲大患者,實賴原任河臣靳輔之力,迄今小民猶食其福。
好是稼穡,力民代食。
令代賢者,處位食禄。
失官不食。
不食禄。
何以知兼愛天下之人也?以兼而食之也。
食,謂享食其賦税物産。
若不能,猶有鬼神,吾有餒而已,不來食矣。
朝無禮樂,則證諸野;野無禮樂,則楚之政不歸,楚之靈不食。
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
謂火正之官,配食於火星。
扁鵲不能治不受鍼藥之疾,賢聖不能正不食諫諍之君。
食恩慚鹵莽,鏤骨抱辛酸。
爾無不信,朕不食言。
食盡其言,僞不實。
哀二十五年《左傳》 云: 孟武伯惡郭重曰:‘何肥也?’公曰:‘是食言多矣,能無肥乎?’然則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後終不行前言爲僞。
衆臣奏曰:‘陛下聖言一出,安可食之?無信不立,陛下宜速發旨。’
食哉!惟時柔遠能邇。惇德允元,而難任人,蠻夷率服。
《爾雅·釋詁》 云:‘食,僞也。’案: 僞即爲也,言勸使有爲。
克而弗取,將又存之,違天而長寇讎,後雖悔之,不可食已。
今案載謨食皆爲也。哀元年《左傳》 曰……‘不可食’,不可爲也。或曰食當讀爲飭。《吴語》 ‘周軍飭壘’,韋注:‘飭,治也。’字或作‘飾’。高誘注《淮南·本經篇》 曰:‘飾,治也。’爲亦治也。
媚夫有邇無遠,乃食蓋善夫。
食、詐,僞也”:“《書》 意蓋言佞媚之人,以飾詐作僞,掩蓋善士。
始君之所行於世者,食高麗也;所用者,緤錯、挐薄也。羣臣盡以爲君輕國而好高麗,必無與君言國事者。
食,用。
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
卜必先墨畫,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求其兆順食此墨畫之處。
召伯相宅,卜惟洛食。
食,謂吉兆。
王獨不見夫博者之用梟邪?欲食則食,欲握則握。
食者行棊,握不行也。
日中則𣅔,月盈則食。
食,虧缺。
按食借爲蝕,蝕猶虧也,此謂月圓後則虧,非謂月食也。
故日之中也仄,月之望也食。
日有食之。
日食者,月掩之也。
《漢書·劉向傳》 引《詩》 ‘日有蝕之’……是日月食字本作蝕,經傳作食者,省借字也。
今食在河南、山東、陝西等處。
姦之食上也,取資乎衆,籍信乎辯,而以類飾其私。
壯火食氣。
生財有大道,生之者衆,食之者寡,爲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
惟兹心之爲碩兮,永不食於終古。